各毕业班:
根据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〔2024〕118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帮扶,现就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(第一批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2025届省内全日制、非定向培养毕业生: (一)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; (二)零就业家庭毕业生; (三)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; (四)特困人员毕业生; (五)残疾毕业生;
(六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(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)
注:1.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,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。
2.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(含原求职创业补贴)的不得重复享受。 二、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/人,属地人社部门一次性支付。 三、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(一)毕业生个人申请(11月4日-11月19日)
申请线上步骤:符合条件的毕业生(以下称为申请人)于11月4日8:00至11月19日17:00期间,登录“福建就业网-毕业生就业专区”(https://www.fj99.org.cn/bys/)进行网上申请(具体申请通道待上线),申请时请按网站界面相关指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,本批次资格审核将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完成,无需线上提交证明材料。
注:如系统校验显示未通过,本批次将无法提交申请,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(见附件3),根据另行通知办理申请(预计时间2025年4月-6月)。
申请线下步骤:请系统校验通过、成功提交申请者,同步向所在学院提交《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》(汇总表)(附件2),学院将对照申请名单开展线上审核。
请申请者务必按要求同时完成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表的提交,缺一不可。
(二)学校复审、公示(11月21日-11月30日)
学校将依据学院审核材料,做复审,并进行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),并于11月30日前,将学校审定名单、统计汇总表等材料报送人社部门(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数据比对情况、公示情况)。
(三)终审、发放
各地人社部门将对申请情况进行终审,并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。
四、工作要求
严格审查把关。各负责人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,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,各地人社部门和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对相关举报投诉认真核查。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,责令退回补贴资金,并由院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。对有关部门、有关院校出具虚假材料,骗取、套取补贴资金的,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。
附件:
1.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. 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(汇总表)
3. 一次性求职补贴佐证材料清单 4.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统计表
5. 一次性求职补贴院校审核操作手册